水文地質

水文地質圖編制的基本要求

  水文地質編制的必要條件
  1)適用的地形底圖。
  2)可靠的水文地質實際資料及其相關數(shù)據(jù)。
  3)合適的制圖表示方法和圖例系統(tǒng)。

  編制水文地質圖系需要注意幾方面問題
  1)在每項調查成果的圖系中,必須編制實際材料圖。它主要反映調查工作各工種的工作量是否達到精度要求,布置是否合理,同時也是編制其他圖件的基礎資料。
  2)由于地下水系統(tǒng)的三維特征以及圖件使用需要,采用平面圖、剖面圖及圖表等全方位的表示方法,以說明某個方向或深部的水文地質變化規(guī)律;有時需編制柱狀圖、立體結構圖等,作為補充。
  一幅水文地質平面圖至少應該包括一個剖面圖,以展示垂向結構情況。若此剖面不能與主圖放在一起,或者由于數(shù)據(jù)非常豐富無法放在一張圖上,可增編一張圖或者一本說明性小冊子,配合主圖。用一組等值線表示地下水系統(tǒng)的三維特征,雖有所限制,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種補充。在不宜使用等值線法的地下水系統(tǒng)復雜的地區(qū),注意地下水與地形、地貌、水系網(wǎng)絡、氣候、土壤、下伏地層地質和結構的相互關系。利用地形圖、氣候和水文圖、地質圖、衛(wèi)星影像和航空照片等,特別要注意圖件形式表達的可行性。
  3)水文地質調查所編制的圖件種類和數(shù)量都不是固定的。應根據(jù)調查目的、調查階段、地區(qū)的水文地質條件、所取得資料情況等來決定應編制的具體圖件。一般在小比例尺水文地質調查成果中,以基礎性和綜合性圖件為主,單項特征性圖件次之;而利用、改造、規(guī)劃性圖件可根據(jù)需要多編制較小比例尺的鑲圖,附于主圖(綜合水文地質圖)旁測。在較大比例尺水文地質圖系中,仍必須有基礎性與綜合性圖件;但重點是編制專門性、單項特征性、利用改造、規(guī)劃性及預測管理性圖件。在專項研究或生產(chǎn)階段,應重點編制單項特征性、利用改造規(guī)劃性、預測和管理性圖件。
  4)在同一套圖系中,各圖幅所表示的同一內容和基本的地質一水文地質條件應一致,不能彼此矛盾。
  5)在一套圖系中,主要圖幅的比例尺皆應與水文地質調查的比例尺相一致。非主要類型圖件,可編成較小比例尺的附圖或鑲圖。

  地形底圖
  地形圖是任何水文地質圖編制的基礎條件。它有雙重作用,既表示地表方位,也是水文信息和地物等有用的重要信息來源。
  地形底圖應該是最新版本的,也常利用航空照片和衛(wèi)星影像資料、信息編制新或更新地形底圖。
  在人口稠密地區(qū),有必要對地形圖進行簡化,以側重表示基本的水文地質資料。制圖區(qū)域所有計曲等高線、山巒等地形要素,井、泉、河、湖、水庫、渠道等水文信息,及道路、居民點、其他地面目標等基本的自然地理及人文信息均須保留于地形圖上。